更新时间:2026-04-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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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没有虚 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。一、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
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根据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,并结合业务发展的需要,预计 2026年度公司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不超过 6,160万元。2025年公司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4,731.69万元。根据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》《公司章程》等相关规定,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,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。
2026年 4月 21日,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,审议通过了《关于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》,关联董事杨民民先生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,非关联董事以 6票同意、0票否决、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。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、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。
根据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》《公司章程》等相关规定,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,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。
公司已于 2025年 4 月 24日在 巨潮资讯 网披露了 《关于 2024年度 日常关联 交易确认 2025 及 年 度日常关 联交易额 度预计的 公告》, 2025 于 年 9月6日披 露了《关 于调整 2025年度 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 的公告》。
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 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上述关联方主要为创新药研发公司,其 研发进展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。公司在日常运营过程中,
会根据客户需求、市场情况和业务发展需要适当调整。公 司和关联方主要以实际发生额进行结算,因此预计数据存 在一定不确定性。上述差异均属于正常经营行为,对公司 日常经营及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。公司将继续加强关联 交易管理,提升关联交易管理效率和质量。
公司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 2025 需要所发生的,实际发生数额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, 主要系公司在日常运营过程中,会根据客户需求、市场情 况和业务发展需要适当调整。公司和关联方主要以实际发 生额进行结算,因此预计数据存在一定不确定性。上述差 异均属于正常经营行为,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不会产生 重大影响。交易定价公允、合理、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。
注:以上合计数与关联交易明细金额差异主要系金额精确到万元,四舍五入尾差所致。
经营范围:电化学式分析仪器的研发、生产、销售;实验室试剂(不含危险化学试剂)的研发、销售;免疫和生化分析技术研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服务;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许可项目: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;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;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)一般项目: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;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;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;兽医专用器械销售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
履约能力分析:上述关联方生产经营正常,具备履约能力,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生产经营所需。
注册地址:南京市江北新区新锦湖路 3-1号中丹生态生命科学产业园一期 A座 946-2室
经营范围:药品、医疗器械、保健食品、保健用品、化妆品的研发、生产、销售及技术咨询、技术开发、技术转让;计算机技术及软件开发、生物技术、生物医学工程技术的研发、技术服务、技术咨询、技术转让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一般项目:创业空间服务;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;日用化学产品销售;化工产品销售(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);新材料技术研发;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;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;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;生物基材料聚合技术研发;生物基材料制造;生物基材料销售;生态环境材料制造;生态环境材料销售;合成材料销售;磁性材料销售;新型有机活性材料销售;表面功能材料销售;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;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;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;生物质能技术服务;工业酶制剂研发;发酵过程优化技术研发;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;货物进出口;技术进出口;进出口代理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:公司直接持有江苏南创化学与生命健康研究院有限公司19.8238%的股权,该公司系公司联营企业。
履约能力分析:上述关联方生产经营正常,具备履约能力,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生产经营所需。
经营范围:一般项目: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;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;人体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;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;细胞技术研发和应用;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;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;机械设备研发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专用设备修理;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;实验分析仪器制造;实验分析仪器销售;软件开发;专用化学产品销售(不含危险化学品);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;新材料技术研发;信息技术咨询服务;互联网销售(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);互联网设备销售;互联网数据服务;货物进出口;技术进出口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
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:公司直接持有南京鼎石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20.4285%的股权,该公司系公司联营企业。
履约能力分析:上述关联方生产经营正常,具备履约能力,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生产经营所需。
经营范围:一般项目:细胞技术研发和应用;工业酶制剂研发;人体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;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;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;专用化学产品销售(不含危险化学品);科技中介服务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技术进出口;进出口代理;化工产品销售(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);实验分析仪器销售;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;机械设备研发;机械设备销售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 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:公司直接持有南京科络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6.0388%的股权。
履约能力分析:上述关联方生产经营正常,具备履约能力,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生产经营所需。
履约能力分析:该公司前期回款情况良好,项目管线推进顺利,公司将根据关联方回款情况采取相应风控措施以控制风险。
注册地址:南京市江北新区新锦湖路 3-1号中丹生态生命科学产业园一期 A座 538室
经营范围:许可项目:药品生产;药品零售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)一般项目: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
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:公司直接持有南京凯图医药有限公司 7.0097%的股权,该公司系公司联营企业。
履约能力分析:该公司前期回款情况良好,项目管线推进顺利,公司将根据关联方回款情况采取相应风控措施以控制风险。
经营范围:药物研发、技术服务及咨询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许可项目:技术进出口;药品生产;药品委托生产;药品生产(不含中药饮片的蒸、炒、炙、煅等炮制技术的应用及中成药保密处方产品的生产)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)
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:公司直接持有药捷安康(南京)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.5407%的股权。
履约能力分析:上述关联方生产经营正常,具备履约能力,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生产经营所需。
注册地址:南京市江北新区新锦湖路 3-1号中丹生态生命科学产业园一期 A栋 1201-1207、1211-1212室
经营范围:许可项目:兽药生产;兽药经营;饲料添加剂生产;宠物饲料(宠物食品)生产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)一般项目:生物饲料研发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消毒剂销售(不含危险化学品);饲料添加剂销售;兽医专用器械销售;互联网销售(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);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;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;日用杂品制造;日用杂品销售;日用化学产品制造;日用化学产品销售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
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:公司直接持有南京派特美生科技有限公司 9.3864%的股权。
履约能力分析:上述关联方生产经营正常,具备履约能力,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生产经营所需。
注册地址:南京市江北新区药谷大道 11号生命科技岛 02栋 6层 605室 法定代表人:何伟
经营范围:许可项目:药品生产;药品零售;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;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;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)一般项目: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;人体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;细胞技术研发和应用;人体干细胞技术开发和应用;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;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;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;化工产品销售(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);专用化学产品销售(不含危险化学品)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
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:公司直接持有南京泽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1.25%的股权。
履约能力分析:上述关联方生产经营正常,具备履约能力,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生产经营所需。
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,参考与无关联第三方发生同等交易的价格,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或者向公司输送利益的情况。
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实际情况与关联方签署具体的业务合同/订单,并依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关权利和义务。
公司 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正常的业务往来,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。上述关联交易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,遵循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。公司关联销售及采购占公司全年营业收入及采购总额的比例较小,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,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人形成依赖。
公司于 2026年 4月 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年第一次会议,审议通过了《关于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》。经审核,独立董事认为:公司拟进行的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6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开展的日常交易行为,属于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。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,参考与无关联第三方发生同等交易的价格,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或者向公司输送利益的情况。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,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,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。
同时,经核查,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总发生情况整体未超出 2025年度的预计总范围,但实际发生金额与原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,主要原因是上述关联方主要为创新药研发公司,其研发进展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。公司在日常运营过程中,会根据客户需求、市场情况和业务发展需要适当调整。公司和关联方主要以实际发生额进行结算,因此预计数据存在一定不确定性。上述差异均属于正常经营行为,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。交易定价公允、合六、备查文件
2. 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;
3. 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。